信仰宗旨
1. 神是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而一的真神,是創造、救贖和最後審判之獨一最高主宰,並啟示一切真理。
2.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,絕對可信,是基督徒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權威。
3. 人類是神按著自己的形象樣式被造,自始祖犯罪墮落後,罪和死就臨到世人,不只是身死,且與神隔絕,使人都伏在撒但權下,等候神的審判。
4. 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兒子,由聖靈感孕,藉童貞女馬利亞所生,道成肉身降世為人;是完全的神完全的人。因著世人都犯了罪,並因神愛世人,祂被釘在十字架上作成挽回祭,救贖一切相信祂的人。使信者靠主的寶血,不被定罪,反得作神的兒女。主耶穌基督受死後被埋葬,第三日復活,經四十日後升天;如今坐在神的右邊,作信者的中保,將來還要再來,審判世界,祂的國無窮盡。
5. 聖靈作成信徒重生的工作,且居住並運行在信徒心中。使人知道為罪為義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聖靈充滿乃神對一切信徒的旨意,使信徒藉之行為聖潔,與世俗及罪惡隔離,完全順服神旨,度奉獻及服事之生活,此種生活乃重生以後之表現。
6. 罪人得以稱義,成為聖徒,是本乎神的恩典,也因世人的信。故信的人得永生,乃是主耶穌基督所賜,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
7. 教會是屬神的,是眾聖徒屬靈之家,聖徒在家裡與基督耶穌一同作神的後嗣。教會又是基督的身體,聖徒各是肢體,各自並共同顯出功用所在。因此教會就是所有重生的信徒。